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住院综合楼消防系统安装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精神卫生中心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住院综合楼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天灯村一组。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机械钻孔和独立基础,地下1层,地上6层,建筑高度23.4m,总建筑面积约7964.18平方米。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约 218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消防工程范围包括《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一期住院综合楼给排水施工图》(工程编号:YH2015-159)中只包括:图号(SS-05、07、08-15及图号SS-17至25)的全部内容;《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一期住院综合楼电气施工图》(工程编号:YH2015-159)中只包括:图号DS-24至28的全部内容;《重庆市璧山区丁家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建设一期住院综合楼建筑施工图》(工程编号:YH2015-159)中只包括走廊防火门及门禁门内容。 2.5.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1)住院综合楼中只计算走廊防火门及门禁门,防火门材质为不锈钢材质。 (2)消防池按以下数据计算:DN400球墨铸铁管长度按110m计算;DN400直角弯头按8个计算、DN400直接头按6个计算;土方开挖按40m长、深5m、宽2m计算;石方开挖按40m长、深5m、宽2m计算。 (3)消防设备安装高度,需要人员操作的设备距地按1.5m计算,非人员操作设备按就近原则安装计算。 (4)消防桥架的规格型号按300*100mm计算。 2.5.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4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3月15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7年3月15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7年2月27日17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7年3月1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精神卫生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璧山区惠民路238号 地址: 北部新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电话: 传真: / 传真: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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