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百华实验中学委托,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东丽区百华实验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信息教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百华实验中学多媒体教室设备、信息教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DLGPC-2017-0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多媒体教室设备、信息教室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具体项目数量及规格详见第二部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与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的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在投标人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后上网公示,并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台式计算机 67.8126

三、项目预算
67.812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文件查验资质(下列资质需在有效期内):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或系统集成资质 *** (含)以上证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主要设备[表一多媒体教室设备包括序号1投影机、序号2电子白板,表二信息教室设备包括序号1计算机、序号3教师机、序号4服务器]需提供生产企业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原件,如无签约代理协议,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到 ***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311室(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tjgp.gov.cn/)免费获取。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9:00至 *** 17:00。(二)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1.报名时间: *** 至 *** ,每日9:00-11:30,14: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2.报名方式:携带 *** 之后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现场报名。咨询电话 *** 冯女士特别提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前需按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事项的通知》进行注册,否则将会影响下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中心,未及时取消报名的供应商将被暂停新项目报名权限。
4.招标文件的售价 ***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 09:30
2.开标时间: ***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先生
2.联系方式 ***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百华实验中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福忠 ***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3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百华实验中学、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其它事项《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获取方式:携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见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签字、盖章)或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企业住所地的检察院或东丽区检察院(电 *** -8110)查询并获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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