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垦商业中心项目楼宇泛光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农垦商业中心项目楼宇泛光照明工程已由海口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龙发改备〔2015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海秀大道57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括楼宇泛光照明安装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127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照明工程等施工专业承包(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411迄今承接过或正在实施照明类的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6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2042017022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含图纸,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22709:00,地点(地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中心D1305

联系人:彭工                     联系人:易工

电话: ***                 电话:

                                                           2017年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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