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2808320150289招标备案号:12282016024006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滨海施工[2017]01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污水泵站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滨发改投资发[2013]127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47092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市政基础设施污水泵站工程,投资约1470.92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南起步区污水泵站红号变电站及外线工程,10kV红号箱式变电站2座及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箱站及环网箱箱站、基础和围栏,智能控制柜2台;外部线路路由工程及绿化、破路协调和赔补。本次项目投资额约900万元。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 *** 至 ***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单独配置;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法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号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另行通知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中部新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杭天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福地商务园7号楼1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刘娜 电话:65810088
传  真:65810088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崔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乐山道180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周鑫 电话:65576106
传  真:25865511日期:2017 1 22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滨海新区建交局建筑管理处、滨海新区审批局配套服务平台受理负责人:侯建龙、王春杏
电话:0226530522902266897995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营口道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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