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招标工程项目 井开区吉商产业园污水主管工程(赣建井开字【2016】35号)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管理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井开经科字【2016】161号 项目总投资 400.00 万元 400.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5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0.00 平方米 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污水主管工程起点始于经三路与黎塘路交叉口末端污水井,终点至住仁山与樟树塘路交叉处污水管,全长约900米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主管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建造师)、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 *** 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建造师)、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四大员上岗证证书(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员考核证)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3、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在开标前须缴纳资料费200元(不退),否则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联系人 李励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