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

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舟发改审批[2016]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新城公路与运输管理局,项目施工承包人为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市307省道(新城段)建设办公室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于舟山本岛临长路与海天大道交叉口,沿现状临长路,经担峙岛,终于长峙岛临长路与桃源路交叉口,为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约1.805km,设特大桥1362/ 1座。

2.2本次招标为施工合同段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施工合同段概况:全线为双向六车道,将原新城大桥改造为单向三车道作为左幅,在老桥右侧增设单向三车道桥梁作为右幅,新老桥梁宽度均为16.5m (主桥为钢箱系杆拱桥,主跨跨径148米;引桥为预应力T梁,标准跨径30),主线平面交叉2处,辅道平面交叉1处。

技术标准:设计采用 *** 公路结合城市道路标准;设计速度为主线60公里/小时、辅道30公里/小时;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通航等级:500t级海轮,通航净高14.5m、净宽106m;其余技术指标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施工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安设施、防撞设施及老桥修复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计划工期31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保险期限自开工日期起至本合同段工程交工验收为止。保证期:工程整体交工验收之后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2.4 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主要保障范围包括:保障工程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或灭失;发包人工程建设办公室及项目经理部的财产损失及管理人员的人身伤亡;保障工程原因造成的第三者责任赔偿(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工程施工合同段合同价格为:29596991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独立投标能力(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或者中心支公司),省级分公司或者中心支公司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同一总公司只允许自身或授权一家省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财险业务资格;

3.2 投标人或其所属总公司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60亿元(含)以上;

3.3承保过 *** 及以上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具有丰富的工程保险和理赔经验;

3.4在舟山市设有分支机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1  20日~2017 1  25日在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招标投标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人:宋工, ***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712416:30。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2 14  9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做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16项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银行电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22:00(北京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将投标保证金缴存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名称及帐号为:

开户名称:舟山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新城行政中心分理处  

账号:3300170625805250222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zsztb.gov.cn)发布。

7.联系方式

人:舟山市307省道(新城段)建设办公室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嵊泗至定海公路新城大桥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舟山市新城行政中心交通大楼10

          舟山市定海区长升路52号新城颐景园

联 系 人:黄先生

   话:

 

招标代理人名称: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东瀛路168号檀枫新苑物管楼4

联系人: 朱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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