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汇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7111日提交的关于涪陵区水务局分析仪器采购项目的质疑书(涪招采G2016-5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质疑人

供应商:重庆汇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新忠

委托代理人:王福

联系电话: ***

二、被质疑人

集中采购机构: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涪陵区顺江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采购项目经办人:杨老师、严老师

三、质疑事项

1、评标专家认定质疑人投标文件中“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仪招标参数2.22.3”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作无效投标处理,但质疑人认为所投产品性能指标完全满足并在部分技术指标上超过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

2、质疑中标单位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要求。

四、审查及答复

(一)招标文件要求全自动红外分光油分析应具有: “★2.2进样杯:采用耐有机物、耐酸碱PTFE(聚四氟乙烯)材质,取样量:50-1000ml内任意选择,符合标准要求。★2.3萃取方式:采用气流扰动萃取技术,使萃取试剂与样品充分融合,萃取效率大于95%。”

经评审小组针对质疑事项复核认为:质疑人投标产品无进样杯,采用磁力搅拌萃取技术,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不一致。并且,投标文件中也无国家法定机构出具的“进样方式、萃取方式优于标书要求”的证明材料,此项质疑无效。

(二)关于中标单位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要求的质疑,重庆吉飞科技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交了生产厂家上海昂林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出具的声明书,证明其投标产品的样品位为25位、配有6位试剂瓶液量在线监控仪、满足气流扰动萃取技术等内容情况属实。故依据现有的材料,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此项质疑暂不受理。

    另我中心已通知采购单位注意验收时对产品参数进行核对。

    感谢贵单位关注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月20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