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喀喇沁旗校安工程学校既有工程局部消防改造工程已由喀喇沁旗财政局以喀财购准字(电子)【201600501号文件批准,准予建设。招标人为喀喇沁旗教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喀喇沁旗校安工程学校既有工程局部消防改造工程

2.2标段划分及计划投资额

第一标段:喀喇沁旗校安工程学校既有工程局部消防改造工程(第一标段)

计划投资额:约301.0530万元

第二标段:喀喇沁旗校安工程学校既有工程局部消防改造工程(第二标段)

计划投资额:约354.9349万元

2.3建设地点:喀喇沁旗相应项目学校院内

2.4工程概况:第一标段:城区4所学校既有工程局部消防改造建筑总面积为45940㎡,共有7栋(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第二标段:农村4所学校既有工程局部消防改造建筑总面积为27637.32㎡,共有9栋(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

2.5招标内容:学校消防改造应急系统、电气、火灾自动报警工程及消防泵房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

2.7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8量:合 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 及以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潜在投标人须附统一格式承诺书(见附件1)。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此不良行为将在相关网站公示,其公司及拟派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进入喀喇沁旗参与项目交易,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不得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的,并提供信誉良好的承诺书(见附件2)。如经查实承诺内容虚假,取消其投标资格;一旦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5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企业应是已在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企业基本信息报送且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官网(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可查询或在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备案手续仍在有效期内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获取条件、时间及地点等

4.1招标文件获取条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由项目经理携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注册建造师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二维码查询的投标人可持加盖公章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和《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商业信誉承诺书》。

(3)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网站(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信息报送管理系统)查询本企业的网页或赤峰市住建委办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申请表》(在有效期内)。

(4)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喀喇沁旗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

(5)喀喇沁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人员工资证明。

(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员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安全生产C类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上述管理机构人员与公司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和近一年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7)采用A4纸的单位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

4.2获取的时间及地点:20161226日至20161230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受理,下同),地点在内蒙古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南天义路西侧众联商城1-4-04031室)

4.3联系人:王连胜

联系电话: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117900分,地点为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喀喇沁旗锦山大街142-2号(灵悦寺对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教育局

址:喀喇沁旗锦山镇锦桥路北段

联系人:喀喇沁旗教育局校安办

话:

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喀喇沁旗锦山大街142-2号(灵悦寺对过))

联系人:建设工程股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盖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南天义路西侧众联商城1-4-04031

联系人:王连胜

电话:

20161226

附件1: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

我公司(公司名称) 承诺:

拟派驻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若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盖单位公章)

承诺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拟派驻项目负责人: (签字)

注:1、潜在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若在招标项目中预中标人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任职。但项目停建或中标结果改变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得投标报名。

2、若在投标报名后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在其他项目中任职,须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退出投标,可以不受处罚。

附件2

商业信誉承诺书

致:(招标人)

根据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活动的资质审查标准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

(投标人名称)具备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财务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在此日期前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在此日期前年内未发生过责任性质量事故,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和处罚,未发生过诉讼及仲裁情况,无任何不良纪录。

投标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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