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招标单位名称 宁都县竹笮乡人民政府 招标工程项目 宁都县梅江镇基础设施项目(新竹大道及长胜路)给排水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宁都县竹笮乡新竹大道及长胜路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宁发改投字【2015】208】号 项目总投资 4000.00 万元 950.00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工程基本情况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层次/结构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标段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内容;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及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以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232273.97元,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8307897.70 元,要约价即为中标价;2、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1)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附本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身份证;(4)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担任;(5)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预算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8)缴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提供赣州市辖区内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9)承诺书;(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原件。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投标企业网上报名的建造师必须与参加开标的建造师一致,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6、潜在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资料费以此项目为准) 。7、本工程开标时间为 *** 15:00时。8、本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联系人 董学荣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