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武汉市江汉区文体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 武汉市江汉区文体中心汉口文体中心体育场方案设计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6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 | 代露 | 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47号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汉口文体中心体育场方案设计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汉口文化体育中心位于江汉区新华路247号(原新华下路5号),建于2001年,已使用近16年,由于该场地自投入使用以来未进行过大修,目前设施老化、设备故障频发,严重影响了场馆的功能发挥及地区美观。本次设计系在汉口文化体育中心原建筑物基础上进行修缮方案设计。修缮标准定位为满足2019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足球比赛(暂定:甲类足球比赛场地条件),以及满足非赛事期间的文化体育公益服务功能。 汉口文化体育中心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都是委托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出具的,包括设计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等设计。此次修缮方案须充分考虑公共文体场馆的性质并结合江汉地区地域文化特点,既符合体育活动赛事标准又兼具满足人民群众文体活动需求的综合性场所。要对资源和能源的使用效率、对健康的影响、对材料的选择进行综合考虑。对建筑的系统服务、运行管理以及其内在联系,全面考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涉及建筑结构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电气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环境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给水排水系统方案设计说明、消防控制设计专篇说明、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说明、环境保护措施专篇说明、智能化及建筑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安全防护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等。因原设计图纸知识产权所有者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以上原因,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的只有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该项目向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总价在该项目正式采购谈判中确认。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采购需求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汉口文化体育中心位于江汉区新华路247号(原新华下路5号),建于2001年,已使用近16年,由于该场地自投入使用以来未进行过大修,目前设施老化、设备故障频发,严重影响了场馆的功能发挥及地区美观。本次设计系在汉口文化体育中心原建筑物基础上进行修缮方案设计。修缮标准定位为满足2019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足球比赛(暂定:甲类足球比赛场地条件),以及满足非赛事期间的文化体育公益服务功能。 汉口文化体育中心初步设计及施工图都是委托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出具的,包括设计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弱电、暖通等设计。此次修缮方案须充分考虑公共文体场馆的性质并结合江汉地区地域文化特点,既符合体育活动赛事标准又兼具满足人民群众文体活动需求的综合性场所。要对资源和能源的使用效率、对健康的影响、对材料的选择进行综合考虑。对建筑的系统服务、运行管理以及其内在联系,全面考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涉及建筑结构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电气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环境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给水排水系统方案设计说明、消防控制设计专篇说明、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说明、环境保护措施专篇说明、智能化及建筑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安全防护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等。因原设计图纸知识产权所有者为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以上原因,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的只有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该项目向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总价在该项目正式采购谈判中确认。 专家姓名 单位 职称 卢平瑶 武汉大学 教授 胡休鼎 湖北省建科院 高工 周业梅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副教授 |
拟成交价格 | 预算人民币60万元,以正式采购谈判时确认价格为准。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