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7014018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西区西北组团达云路(北大街-西北四街)排水道路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津开计项批[2016]6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513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西区西北组团达云路(北大街-西北四街)排水道路工程,投资额约51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区西北组团达云路(北大街-西北四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西区西北组团达云路(北大街-西北四街)排水道路工程,工程地点为西区西北组团达云路(北大街-西北四街),道路长度308.45米,投资额513万元。招标范围为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 至 *** 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限期内且年检合格;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外地施工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需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2)安全项目经理1名,需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年龄不超过60周岁;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3)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为本单位职工;(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单位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建筑【2012】586号及津建筑【2012】1091号规定进行设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 *** 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412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元(售后不退)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另行通知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另行通知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办公室(公章)法定代表人:王长坤(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六街19号西区投资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00462联系人:王冠英电话: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蒋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与广开四马路交口格调大厦412室邮政编码:300102联系人:张威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66293359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