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洋乡岩院村土地坳至张家溪公路硬化工程已由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16]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海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20日起,各投标人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海洋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 系 人:谭老师
电 话:
本招标项目海洋乡岩院村土地坳至张家溪公路硬化工程已由秀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秀山发改函[20116]14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海洋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中央车购税专项资金,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20日起,各投标人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www.xsggzy.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若投标人未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 2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秀山县中和镇丹凤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海洋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 系 人: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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