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40万元 。
2.3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程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空调系统工程。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7年 1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均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jy.com)上公开发布,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在开标前随时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 15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花新城长寿区政府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长寿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长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投[2013]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寿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空调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340万元 。
2.3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设计变更以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程内容。主要工程内容为空调系统工程。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本工程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不报名。招标公告于2017年 1月 20 日起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均在《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sggzyjy.com)上公开发布,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在开标前随时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套,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不缴费者拒收投标文件。(特别提示)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 15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花新城长寿区政府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重庆市长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重庆市长寿公益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