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青烟洞五级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青烟洞五级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已由涪水务发〔2016〕89号文和涪水务发[2016]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新妙镇金凤村。
2.2 项目规模:(1)引水建筑物。引水渠道总长4801.8m,其中明渠长2182.57m,隧洞长2619.23m;(2)厂区建筑物。投资额约330万元。
2.3 项目招标范围:涪陵区青烟洞五级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土建部分)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全部内容以及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分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www.flggzy.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恒诚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人:经老师
电 话: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