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C-1731004
各受邀请单位: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温泉公园湖体扩建工程(施工) ,已由 主管部门 以鼓楼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2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鼓楼区温泉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内的东南角。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抢险工程,南侧紧邻晋安河、遥望金鸡山。主要范围为温泉东南角地块、湖体以及湖体周边园路和绿化修复,增加湖体面积约7000M2,总面积约43110M2。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湖体开挖工程;驳岸修复工程;湖体清淤工程;土方工程;园区道路(硬质广场)及景观建设工程;排水、电气及照明工程;绿化建设工程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前完成湖体开挖和清淤 ;
2.6.标段划分:/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是应经招标人审核批准同意邀请参加投标的,并具备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 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3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7层628室)采用记名方式的,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2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银行保函。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 ,邮编: 350001 ;
联系电话: 0591-38722643;联系人:林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 350002 ;
电话: ;联系人:郭先生。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4492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监督部门:鼓楼区建设局
电话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