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2017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安徽   ***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2017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亳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投资规模约¥3000万元,以上为预估规模,实际规模根据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为准。
2.2招标内容:2017年度亳州市辖三县一区新建各类基站高低压动力引入施工(包括架空、地埋、顶管、普通敷设方式)和市电引入电缆、变压器、电表、工程所需物料(包括杆路、地沟开挖、PVC管等)、接电(包括开户等)及一切协调、质保期内的维护等相关内容。
2.3标段划分:划分为四个标段。
2.4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区域:

标段号 标段区域 投资规模(万元) 中标候选人数量(个) 中标人数量(个) 中标份额划分(按排名依次)
1 谯城区 1100 7 5 30%,25%,20%,15%,10%
2 涡阳县 600 5 3 45%,35%,20%
3 蒙城县 550 5 3 45%,35%,20%
4 利辛县 750 5 3 45%,35%,20%

 合计: 3000 22 14 /

说明:(1)不限制投标人投标标段数,但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实际施工份额将根据其协调及施工能力按招标人考核结果动态调整。
2.5计划工期:满足建设方要求。转供电(7个自然日)、低压报装(15个自然日)、高压报装(45个自然日)。特殊项目(应急或可能存在干扰的项目)按照施工通知书要求工期执行。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合格标准。
2.7项目周期: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 1日或实际施工费用规模达到预估值之日,以其中先达到者为准。
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
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件(加盖公章)。
3.2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配电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与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有有效合作协议(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设计单位营业执照与资质证书复印件)。
3.3企业业绩要求: *** 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需具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且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万元,须提供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复印件)。
3.4外地企业,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提供在亳州市供电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登记证明。
3.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5.1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2016年近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3.5.2提供书面承诺,承诺该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不得挂名。
3.6投标人应提供2015年度由审计机构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
3.7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工程施工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出现过同类施工项目质量和安全问题(提供承诺书)。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0.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10.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10.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3.10.5 投标人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银行汇款凭证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电汇时请在电子汇款备注栏中注明:“160340+亳州铁塔引电标书费+投标单位简称”。
4.4本项目采取邮件方式获取标书,投标人需将如下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mga11@163.com。联系人:夏明;联系电话 *** 。
(1)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和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标书费汇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4)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为邮件正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时30 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6.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 明
手 机 ***
邮 箱:amga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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