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2017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安徽 ***
详细内容:
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2017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集中招标,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池州市2017年度基站市电引入施工工程等施工,预计新建基站(含改造)400个,项目投资估算900万元。最终规模以通信运营商的基站需求为准。
2.2. 招标内容:高低压动力引入施工(包括架空、地埋、顶管、普通敷设方式)和市电引入电缆、变压器、电表、工程所需物料(包括杆路、地沟开挖、PVC管等)、接电(包括开户等)及一切协调、质保期内的维护等相关内容。
2.3. 标段划分:划分为4个标段。
2.4. 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
标段序号 施工区域 预估基站数 采购预估金额 中标人数量 中标候选人数量 中标份额
标段1. 贵池 180个 405万元 5个 8个 均分
标段2. 东至 140个 315万元 3个 5个 均分
标段3. 青阳 60个 135万元 3个 4个 均分
标段4. 石台 20个 45万元 2个 3个 均分
合计. 400个 900万元 13个 20个 /
说明:(1)实际施工份额将根据其选址及施工能力以及招标方考核结果动态调整。
(2)不限制投标标段数,但每个中标人最多只能中标2个标段,按中标志愿依次选择。
2.5. 计划工期:转供电施工(7个自然日)、低压报装及施工(15个自然日)、高压报装及施工(45个自然日)。特殊项目(应急或可能存在干扰的项目)按照施工通知书要求工期执行。
2.6.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电力行业合格标准。
2.7. 项目周期: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 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预估值之日。
3.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备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件。
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企业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配电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输)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企业业绩要求: ***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5. 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能够提供近两年(2014年度和2015年度)由审计机构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近一年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
3.6. 外地企业,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提供在池州市供电及其他相关部门备案登记证明(提供承诺书)。
3.7.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经理劳动合同或2016年近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2)须取得国家 *** 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承诺在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不得挂名。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10.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10.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10.2.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0.3.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10.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3.10.5. 投标人在与中国铁塔或其他通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递交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银行汇款凭证向招标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也可以采用邮件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需将如下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1) 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授权函)和委托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标书费网上汇款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4)投标人发票抬头、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作为邮件正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费不分标段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间: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投标文件的语言:中文。
项目联系人:夏 明
手 机 ***
邮 箱:amga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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