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铜梁区城区景观灯饰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一标段)(第二次)施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梁区城区景观灯饰三期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铜发改委【2015】8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铜梁区路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铜梁区路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铜梁区城区白龙大道沿线和学府大道部分建筑。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涉及城区景观灯饰设计、安装等。项目总投资约5200万元。 2.3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楼宇灯具、管线、配电箱等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0 日起,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澄清、修改等招标有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事宜。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或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tljyz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的所有信息。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二楼信息发布大厅(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龙门街258号)。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月12 日 9 时 00 分起至2017年1月 12日 10 时 00 分止。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重庆市铜梁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网(http://www.tljyzx.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铜梁区路灯管理所 地 址: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中兴路45号 联系人:雷华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江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 联系人:廖陵 联系电话: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