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2016]3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荣乌高速公路与新104国道相交处,为荣乌高速上增设一处快速出入口,本立交设置5条匝道,设置匝道收费站一处,A匝道上跨荣乌高速公路主线,为单喇叭互通式立交。主线设计范围:K759+150.982K760+199.916,主线全长1048.934m,本项目立交由5条匝道组成,总长约3.7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7228日至20181130日,共21月,监理服务期 45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项目设置 *** 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本项目招标设1个合同

1监理合同负责全线范围内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除机电工程外)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 *** 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具有一项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工程或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备选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129日至20161215日,(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7149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

        址:

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编:

300384

        编:

300381

  话:

23219271

        话:

23950996-621 ***

  真:

23219271

        真:

23951131

联系人:

逯海迪

      人:

曲平

201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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