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2016年度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2016年度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立项(惠城发改资[2016]131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2016年度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1.2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1.3建设地点:惠州市惠城区 1.4设计单位:惠州市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1.5工程规模: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2016年度建设项目包括①水口大湖溪沥(三联排渠)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惠城区水口办事处,投资12967.79万元,计划整治三联上游河道16.71公里。②面上河涌清理整治工程。投资4799.15万元,计划对城区梅湖沥等11条河涌共43.9km河道进行清理整治。③陈塘河支流整治工程。投资1946.3万元,计划整治陈塘河支流(包括江北、小金口、汝湖段)11.63km河涌。④惠城区高新科技产业园河涌(木沥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位于惠城区三栋镇,投资12620.2万元,计划整治木沥河河道约7公里。该4个项目施工图审查费用共计63.45万元。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及审查资料齐备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完成回复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审查合格书。 1.7招标范围内容: 1.7.1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对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强制性标准、初步设计批复执行情况等进行独立审查。具体审查内容和程序等要求按《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务局关于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咨询的规定>的通知》(惠市水务[2014]177号)执行。 1.7.2招标范围: 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惠城区河涌整治工程2016年度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所有勘察设计文件。 1.8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级别; 2.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设计10年以上工作经验; 2.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 2.5、投标人与被审查项目的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并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6、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且未被列入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资料 3.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格式不得更改); 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 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及最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注:项目负责人如60岁以上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须出具与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3.6投标人与被审查项目的设计单位无隶属及其它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须提交由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开具日期两个月内的为有效);(正本原件,副本复印件) 3.7提供报名人员(即委托代理人)的交易员进场证; 3.8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的证明(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其中投标报名表三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 4、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0.00元;投标人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3投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7.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7.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7.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7.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7.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8、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进行正式投标人确定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交易员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进场参加,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正式投标人一旦确定,当即进入开标、评标和定标程序,确定中标单位。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惠州市惠城区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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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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