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风门坳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招标公告
惠州市风门坳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经市政府批准(惠府办函(2016)30号),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向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一、招标工程简介 (一)项目名称:惠州市风门坳河水清岸绿工程规划 (二)建设单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惠州市 (四)项目规模及范围:总规划面积约122公顷,详见规划红线图(包括河道及其两侧相关的防护绿地、桥涵用地、沿河公园绿地等)。 (五)招标内容:道路交通工程规划、景观工程规划,以及防洪排涝、水质改善措施。 (六)质量要求:规划成果须满足国家、广东省及惠州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项目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八)规划编制费用:不超过120万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投标资格条件 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 *** 或以上资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申请人拟委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或城市规划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风景园林设计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建筑学高级工程师职称。 三、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报名开始时间起至报名结束时间内按以上操作规程进行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四、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4万元(按本工程规划估算费用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工程交易费缴交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单位并按规定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该招标文件费用应于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售后不退。 六、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通过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审查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现场递交申请文件开始时间起至现场递交申请文件结束时间内,将下述要求的报名资料递交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11号窗口,然后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格式不得更改);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 (5)投标代表若是法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是被授权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投标代表必须是交易员); (6)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7)投标人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8)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现场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原件备查。 4、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地点(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网上提交的投标文件一致)。 5、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7、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七、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 *** 7(区域管理中心) *** (惠州分公司)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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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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