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6]164号
一、 丽水市中心医院的建设项目 丽水市中心医院食堂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丽发改投[2014]315号 ,资金来源 自筹 ,已落实。
二、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在丽水市中心医院现有食堂用地范围北侧。
(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面积75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食堂、给排水、电力、道路、绿化、停车等附属工程。
(3)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33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时间 *** 前公布(6):质量要求: 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要求投标人是2016年度丽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房建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
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6 年 12 月 8 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 2016 年 12 月 8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附件:
联系人: 林波军 联系电话:  *** 。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 110 *** 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54室,电话 *** ),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招标人:丽水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肖碧勇 联系人:朱海军、林波军
电 话:0578-2285479 电 话:
备案单位(盖章):
备案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