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加来中心学校教学楼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高县加来中心学校教学楼项目 已由临高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临发改【2016】3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高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临高县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临高县加来中心学校教学楼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加来中心学校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一栋总建筑面积为5989.9㎡的5层框架结构的教学楼。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工程。
2.3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3年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3.3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 月 0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持单位介绍信购买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28 日 10 时30分,地点为 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临高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临高县 地 址: 海口市玉沙路国贸中心8C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 吴主任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 年 12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