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济纳旗交通局昂高茨音嘎查(一连)住户给排水工程竞争性谈判预审公告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 : | 昂高茨音嘎查(一连)住户给排水工程 |
批准文件编号 | : | 额财购准字(电子)【2016】00166号 |
采购文件编号 | : | AMFY-CG-2016-128 |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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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昂高茨音嘎查(一连)住户给排水工程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425797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应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和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最近三年内(2013年1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的施工任务。 3、拟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建造师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无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并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 4、拟派驻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职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7、凡被住建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标。 8、供应商应具有额济纳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 9、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注:根据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以提供三年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提供)。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 至 *** ,每个工作日上午 8:30—12:00时,下午 3:00—6:00时。
资格审查地点: 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301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额济纳旗为民服务中心301室 |
邮政编码 | : | 735400 |
联系人 | :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名称:额济纳旗交通局 |
地 址 | : | 额济纳旗达镇 |
邮政编码 | : | 735400 |
联 系 人 | :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阿拉善盟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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