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经通科发改字【2016】2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工程名称: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风雨操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校内校院内

(三)建筑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上级投资及地方配套

(五) 计划投资337.2392万元

(六)开标时间:招标文件中确定。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二)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所需资料

投标单位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下述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若为一证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则不需要提供);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为一证一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则不需要提供);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委托人);

9、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份(要求字迹清晰同时禁止涂改信息);

10、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注: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一致,提供身份证原件。

11、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测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以上人员需要提供岗位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安全员还须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2、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13、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以报名期间开具为准)

14、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13-2015年)本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违规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及施工质量)诚信证明

15、投标单位如是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还需具备内蒙古自治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网站通告带有投标单位名称的网页版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手机联系方式、固话联系方式、邮箱)上述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报名时间:2016年1114—2016年1118每日上午08:3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西拉木伦大街市宾馆西侧)一楼侯标厅服务台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后,投标报名即为有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西拉木伦大街市宾馆西侧)一楼侯标厅服务台办理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时发售

五、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辽市科尔沁区第十一中学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金路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人:魏先彦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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