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就克什克腾立和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热力高温水管网工程安装及施工招标公告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法人为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克什克腾立和热电厂热电联产项目热力高温水管网工程安装及施工; (2)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为热力高温水管网工程安装及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质量标准:合格;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交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6)工期:具体按合同约定。 (7)项目投资估算:2000万元;(最终以投标控制上限为准)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 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的企业; 2、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管道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资质证书); 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特种管道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至2016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辽宁机械研究院后楼511室) (2)招标文件(图纸技术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套;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4)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8:3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现场,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未报名登记备案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时,开标地点为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辽宁机械研究院后楼511室) 4、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报名时需要携带许可证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特种管道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GB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机电 *** 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 *** 建造师)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2015年度或2016年上半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近三年类似业绩1份(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7)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特别提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招标信息公告中第3项"报名时需提供的资质文件"中所规定的条件,携带上述条款所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至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56号—辽宁机械研究院后楼511室),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克什克腾旗立和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联系人:田怀珍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三座814 邮 政 编 码:100005 联系人:宋部长郝建勋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