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安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反恐安检综合管理系统(招标编号:ZHWZ2016-410FW;采购计划编号:P-20160810-001515)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有关事项预告如下(具体事项以正式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一、招标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反恐安检综合管理系统;
2. 项目内容及数量: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仓储区反恐安检综合管理系统建设一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20 个日历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设备(指大中型车辆安全检查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文件副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正本中提供原件)。
注:本项目接受分公司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项目咨询)
联系电话: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