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火车衡及火车采样机接入燃料自动监管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HM051-SDGDHAZ-2016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火车衡及火车采样机接入燃料自动监管系统项目

工程地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工期:按甲方要求

2)招标范围:

火车皮监测系统改造(火车轨道衡安装)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必须为合法纳税人;

3、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职工;

4、专业生产火车轨道衡资质的厂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厂家授权的代理商;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6、企业具有近三年至少有两项与本改造工程相似的工程业绩,并且至少有一项已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质量问题;

7、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必须明确联合主体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8、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9、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近三年在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投标的单位均可参加。

5.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5.1时间: 20161114-20161118日下午17时,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5.2 地点: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3 潜在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复印件(A4纸胶装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本企业职工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6专业生产火车轨道衡资质的厂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厂家授权委托书的代理商;

7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8具有近三年至少有两项与本改造工程相似的工程业绩合同,并且至少有一项已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未发生质量问题;

9)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主体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5.4 通过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等待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知购买招标文相关事宜。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法律顾问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联 系 人:杜贵林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桓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当代大厦7711

联 系 人:郭晓萌

联系电话:

真:

E-mailnmghmzbdlyxgs@163.com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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