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客运南站建设项目(一期)室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客运南站建设项目(一期)室外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1】166号文核准,建设单位(业主单位)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圆山新区火车南站站前广场西侧、规划远期南环城路南侧、规划龙江南路南延伸段东侧、铁路干线北侧地块;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3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混凝土路面,室外管网,强弱电管预埋,路灯照明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有关设计变更、答疑纪要及澄清修改文件、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2.4.本招标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2345701元(含暂列金100000元),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2345701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代建单位: / ;
2.6.2设计单位:中航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6.3预算审核单位: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6.4监理单位: / ;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含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我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③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及闽建办建[2016]39号文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
月7
日至2016年12
月12
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
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取值区间为
10.00%~11.99%)(含10.00%及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12月29日17时3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任一方式提交):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办理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汇达指定账户,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帐号名称: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 1610 4010 1400 004 823
说明: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银行帐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指定帐户导致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②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文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纳投标保证金。
③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州市长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九龙大道1009号长运大厦 邮编:363000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花园沿江2号楼07单元1107室 邮编:3630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孙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
监管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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