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八塘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6〕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农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市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农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三元村、江兴村、敢英村、凉水村、智灯村和前进村。 2.2工程规模: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基地3200亩,其中智灯村350亩,三元村800亩,敢英村1400亩,凉水村650亩;新建田间道路17280米,其中3.0米宽机耕道8044米,2米宽耕作道178米,1.8米宽耕作道5307米,1.5米宽生产便道长3751米。 2.3工程总投资:约480万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包括《重庆市璧山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八塘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璧山区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工程八塘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 2.5.2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8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投标保证金金额:6万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12月29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12月29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质疑时间 2016年12月11日17:00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答疑时间 2016年12月13日17:00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八塘镇农业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塘河路74号 地 址:北部新区财富中心财富汇7楼 联系人: 黄老师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6年12月7日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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