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元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团结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胜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明星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乐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已经由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文件(巴国土资字【2016257号、巴国土资字【2016267号)批复,项目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三)监督人: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四)招标编号:2016-TZ-20-1

(五)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共五个子项目分为十个标段,其中十个水利标段,总建设规模约10.33万亩:

子项目一: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元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849.34公顷)

第一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1-S)

建设规模:849.34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元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设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和平村。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子项目二: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团结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855.89公顷)

第二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2-S)

建设规模:855.89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团结村。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子项目三: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胜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1159.96公顷)

第三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3-S)

建设规模:793.08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乌兰图克镇新胜村、新义村、团结村、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林场。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第四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4-S)

建设规模:366.88hm2

施工地点:云海秋林公司。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子项目四: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明星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401.18公顷)

第五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5-S)

建设规模:401.18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白脑包镇明星村。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子项目五:2016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乐村等3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3625.63公顷)

第六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6-S)

建设规模:654.40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乐村(4组)、联荣村(2.3.4.6组)。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第七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7-S)

建设规模:697.25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乐村(4.5.6组)、东方红村(6组)。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第八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8-S)

建设规模:924.23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乐村(12356组)。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第九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9-S)

建设规模:727.59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新乐村(6组)、东方红村(3.5.6组)。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第十标段(水利施工标段):(招标编号:2016-TZ-20-1-10-S)

建设规模:622.15hm2

施工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镇东方红村(1.2.4组)。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标段内设备采购等。

(六)计划工期:20161225日—20171224日,共365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

(二)水利工程施工标段:自治区内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 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 *** 及以上资质中的任一资质证书;自治区外投标人须具备上述资质中的 *** 及以上任一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需提供 *** 资质);

水利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 (含 *** )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中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地质灾害治理资质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必须在项目业主单位留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本投标人单位。投标单位在同一旗(县、区)投标时应至少配备一名项目经理。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被发现同时正在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如出现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或投标人无故替换项目经理的情形,经查实将直接移送纪检部门处理。同一投标单位应派不同人员参与不同标段的投标。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时,应按照自治区内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履行外进企业备案程序。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在本次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则取消其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所有标段的中标资格。

5、凡是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或列入黑名单的参建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6.在以往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并经核实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与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招投标活动,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7.如接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的举报,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首次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地质环境(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比价招投标活动的企业,首先要在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的招投标在线申报平台(http://ztb.nmggtzyjy.com/)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委派持“领取U-key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来我中心领取。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园林绿化资质、地质灾害治理资质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电力资质须具备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电气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所有证件须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格核定通过后发放U-key

获得U-key的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招投标在线申报平台(http://ztb.nmggtzyjy.com/)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领取U-key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3305室。

五、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及地点

(一)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11140900分至201612111700分。

(二)招标文件下载地点:http://ztb.nmggtzyjy.com/。投标人需登录以上网址注册用户并下载招标文件(在此之前已注册并领取U-key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信息下载)。

六、确定投标标段并查看交费明细

(一)投标人下载并仔细研读所有有意向的招标文件后,登录招投标在线申报平台,点击“确定投标标段”并输入“u-key认证码”,然后在最终确定的所投标段后分别点击“选择标段”,检查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在进行此项步骤时,投标人需慎重确认标段,选定结果在点击确认提交以后无法更改。

(二)查看交费明细:投标人确定标段提交成功后,点击“查看交费明细”,在此投标人可以查看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总合计及明细,以及随机指定的交费银行。

七、交纳资料费、招标文件费及保证金

已经确定投标标段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显示的交费明细总合计将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0元(每个投标单位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只交纳一次3000元)、招标文件费每个标段1000元(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及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内国土资发【2012213号、内国土资字【2016438号文件执行)一次性(一笔)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账户中,以上所有费用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人在汇款中的汇款用途中只填写“保证金”,除此之外,汇款用途处出现任何其他字体,均视该投标人不具备中标资格。

资金到账时间:20161260900分至201612121130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交费无效,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未使用基本账户汇款;

2.投标人的汇款未按照招标公告时间内到达中心账户;

3.未按照要求汇入报名系统生成银行账户;

4.投标人未按照报名系统显示金额一笔汇入;

5.汇款金额与报名系统显示金额不一致;

特别提示:

1、为避免因银行转账问题延误到账时间的现象,请投标人尽早办理汇款事宜。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统一确认所需交纳费用是否按时到账。确认到帐后投标人才可继续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若未按时到账,视为投标无效

3、我中心名称现已正式变更为“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原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停止使用。请各投标人汇款时按正确名称填写,否则资金将无法汇入我中心账户。

4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由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登陆报名网站,在报名网站内下载并保证金交纳回执并妥善保管。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持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保证金交纳回执到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手续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5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3楼交易大厅第七和第八窗口

6、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若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与其他未中标投标人同时办理退还手续。

7、报名资料费发票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领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人应于201612121300分至1330分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和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单独密封)以及投标单位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3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办理完递交手续的投标单位可以退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单位,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将不予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

(三)20161213900分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3楼交易大厅,所有投标单位代表要准时到场参加。

九、 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与国土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

保证金咨询电话: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临河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雎俊卿

联系电话: ***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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