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馆数字化展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馆数字化展览展示工程已由渝财社[2015]235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馆数字化展览展示工程

2.2工程地点: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内

2.3工程规模: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多媒体工程、布展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总投资约180万元。

2.4计划工期:工期为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 6 日起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及补遗、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2 27 12 00 分前将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划转到本单位重庆银行网银账户,然后通过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dggzy.cn)递交招标文件费用和缴纳投标保证金(若拟投标企业没有开通重庆银行网银的,则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重庆银行申请开通;详见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其它下载→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缴纳保证金的通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1000.00/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12 28 9 30 分, 地点为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dggzy.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

  :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雪玉路362

联系人:朱宝剑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0号铂金时代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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