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MSGZ2016-154
1.招标条件
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建的扎赉诺尔新区亮化工程,已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扎赉诺尔新区猛犸宾馆及猛犸宾馆东楼亮化工程
2.2、工程地点:扎赉诺尔新区。
2.3、计划工期:共计 3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施工控制价:800899.00元)。
2.6、施工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施工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含暂三)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区外企业需要提供建筑企业入区承揽业务的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配备满洲里市辅助投标系统及电子印章的潜在投标人所需系统软件及电子印章获取地址:满洲里市财政大厦300室(北京金润方舟软件公司驻满技术服务点)联系方式:贾先生 ***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满洲里分行
缴纳形式: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或银行保函
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扎赉诺尔新区亮化工程 | 施工 | 16000.00元 |
15050161623600000230000063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2、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投标保证金业务。
3、投标保证金计算方法:投标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2%收取。
4、投标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mzlggzy.org.cn/)或满洲里市门户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交易(公告附件)
5.2根据呼伦贝尔地区相关规定招投标取消报名环节,招标文件费需投标单位务必于进入开标现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应当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不予退还。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00分,地点为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满洲里市财政大厦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满洲里市门户网、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 *** 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公告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