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建乐亭县中心渔港综合项目一期工程(防波堤、护岸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河北   ***
1.招 标条件
迁建乐亭县中心渔港综合项目一期工程已由乐亭县发展改革局以乐发改备字【2016】57号文件立项,招 标人为唐山浪窝口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防波堤、护岸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迁建乐亭县中心渔港综合项目一期工程(防波堤、护岸工程)施工
建设地点:唐山市乐亭县二滦河浪窝口西侧
建设规模:本次工程为乐亭县中心渔港综合项目一期工程的防波堤、护岸工程,包括北防波堤926.09m,东防波堤985.0m,南防波堤1100m,防波堤总长3011.09m;北侧护岸长326.54m,南侧护岸长160.0m,护岸总长486.54m。
资金来源:自筹。
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18个月。
2.2招 标范围:本招 标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近5年( *** 以来,以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必须独立完成过一项1000米以上的防波堤或护岸或围堰工程的施工业绩。
3.5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人应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并购买招 标文件。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D、拟任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E、同类业绩合同及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F、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注:使用新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对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4.2 报名时间及地点: *** 至 *** ,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招 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购买招 标文件。
5.2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 3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项目联系人:夏 明
手 机 ***
邮 箱:amga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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