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鸬鹚岛码头工程施工招 标公告
所属地区:福建
1.招 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鸬鹚岛码头工程施工已由福建省发改委以闽发改网能源函〔2016〕5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 标

人为福建中闽海上风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与招 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鸬鹚岛码头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二期项目鸬鹚岛升压站配套货运码头,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平海湾内B、C区域的鸬鹚岛上,鸬鹚岛西邻埭头半岛,北临南日岛,西南邻湄洲岛。
2.2工程建设规模:码头型式为重力式突堤码头,最大靠泊为1000吨级自航平板驳,同时兼顾500t级货船和日常交通船。码头主体为沉箱结构,总长84米,宽12米,码头顶部标高5m,沉箱底高程-5.8m。

码头后方引堤长145m,采用陆上抛填块石形成。
2.3计划工期:6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为 *** 。
2.4招 标范围:本次招 标包括码头港池疏浚、炸礁、挖方,沉箱制作、安装,附属设施安装,引堤等项目。具体施工内容和招 标范围以附件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行业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 *** 起至开标之日,具有至少2个已交/竣工的1万吨级及以上重力式沉箱结构码头泊位工程施工业绩(以交/竣工验收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
3.4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专业 *** 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且具有至少一个已交/竣工的1万吨级及以上重力式沉箱结构码头泊位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业绩。
3.5本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港航专业中级职称证书,且具有至少一个已交/竣工的1万吨级及以上重力式沉箱结构码头泊位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岗位业绩。
3.6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近三年(2013年~2015年)来未处于亏损状态。
3.7通过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
3.8企业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 *** 起至开标之日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的情

况。
3.9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独立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次招 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 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正(原件及复印件)于 *** 至 *** (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招 标文件。
4.2 招 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施工图纸按图纸目录当场清点、补齐,售后不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岩
电  话 ***
邮  箱:vxxx197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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