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平遥县柳根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遥县柳根广场建设项目,已由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6)7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遥县城市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经报建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总面积20318平方米,本次招标工程内容包括:景观硬化工程10163平方米,道路硬化工程面积2905平方米,古城微缩地雕、文化雕塑、景观道路工程、亮化工程。

2.2计划投资额:1004.26万元。

2.3工程地点:平遥县柳根路(北临迎薰公园,南临柳根河)。

2.4计划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 *** 。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投标企业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三十四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晋中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二楼(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194号)报名。

4.2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建造师办理)。

4.3上述证件均带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单位介绍信到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5.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西招投标网、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晋中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及信息发布厅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备案单位(公章):  

平遥县城市建设指挥部            山西恒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阴清莲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监督电话 ***

办公地址:平遥县城内            办公地址:榆次区恒基商务中心328室       

    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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