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漳县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施工已由临漳县行政审批局以临审批招标【2018】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漳县医院,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它由县财政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临漳县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临漳县金凤大街与朱雀大道交叉口,县医院院内。2.2招标范围:临漳县医院医养结合项目(一期)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上所述的招标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投标人还应参阅招标文件中的其它部分,包括规范、合同条款等去完全了解实际的招标范围。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3计划工期: ***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以上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8:30至 *** 05: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补充说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份50元人民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临漳县建设路东段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
邮编: | 056002 | 邮编: | 056002 |
联系人: | 任先生 | 联系人: | 李旭日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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