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10万吨塑料母粒、1万吨丙烯共聚母粒、1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生产厂区基础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碳酸钙千亿元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委员会以贺旺管委函(20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州合兴粉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包含勘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塑料母粒、1万吨丙烯共聚母粒、1万吨塑料制品项目生产厂区基础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 KT2018备字30号建设地点: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 建设规模:建设生产厂房、仓库、道路等配套设施,建成年产10万吨塑料母粒、1万吨丙烯共聚母粒、1万吨塑料制品生产线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762万元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约 *** ,具体节点周期要求如下:1)设计(包含勘察)部分: ①: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给相关部门审批;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提交《岩土工程勘察详细报告》给相关部门技术审查; ②:《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通过审批后12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给相关部门审核; ③:配套服务期:每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具体服务期为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止。2)施工部分: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150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2.2招标范围:对建设规模描述范围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进行设计(包含勘察)、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全过程服务: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2)经批复的房屋建筑工程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2.3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1个标段。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包含工程勘察资质)或建筑行业 *** 、市政行业 *** (道路专业)、工程勘察 *** 以上(含 *** )的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设计方成员拟派):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人。3.3 业绩要求:2015年 0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或在建1项以上且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类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注:工程项目可以是已完成竣工验收或在建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4. 投标报名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进行现场报名。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购买招标文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技术资料),售后不退。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广西贺州市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南段规划商住用地64、65号四楼 联系电话: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合兴粉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西贺州旺高工业区                    址:贺州市建设东路党校临街8号 联系人:李工                                联 系 人:王工 话:0774- 8811133                             话:                                                         2018 11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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