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2018年郝家桥镇兴旺村农田水利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18年郝家桥镇兴旺村农田水利工程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8]10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市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计划砌护斗渠1.748公里,农渠11.236公里、配套建筑物640座,维修改造泵站6座。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郝家桥镇兴旺村。

2.5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具有宁夏水利厅信用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执业资格证书,(外省进宁企业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查询记录开具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

3.3因违规,被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银住建发【2016】402号文件《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二批)的处理决定》规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查询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 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送达公告》中规定的企业禁止参与灵武招投标项目。

3.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限制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网址http://jzpt.ycsjjt.com/info/1028/25328.htm)。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日至 ***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报名(www.nxzfcg.gov.cn)。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 *** 、391575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 *** 上午9时30分,地点为银川市市民大厅开标室(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A1502

邮 编:751400 邮 编:750001

联系人:王芳 联系人:刘伯宇王瑞玲

电 话 *** 电 话 *** ***

银川华实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 0 14: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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