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塘尾废弃稀土矿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塘尾废弃稀土矿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寻发改字[2018]18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寻乌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

2.2工程内容为:对寻乌县440亩废弃稀土矿山进行综合治理,有挡土墙护坡、拦砂坝、坡面治理(梯田修筑、造林整地、蓄水池等)、降水截流沟、生态恢复(土壤改良)、土壤修复、河道修复、生态沟渠、人工湿地等。

2.3计划开工日期: *** 0日,竣工日期: *** 0日,总工期365日历天

2.4缺陷责任期和质保期:2019年09月至2023年08月,共4年

2.5招标范围:

寻乌县文峰乡上甲村塘尾废弃稀土矿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从本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至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试运行服务、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等全过程;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移交合格的工程。

2.6招标内容:

对本项目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在甲方提供项目区地形测绘、环境地质调查、岩土工程勘察的基础上展开对项目区开展详细调查,包括资料收集、调查环境问题的类型、规模、危害程度及其主要影响因素,确定科学合理的整治技术方案,编制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投资总概算,其中竣工图编制由施工方承担;

2)根据项目区现状,因地制宜地采取河道整治、地形整治、复绿及养护、水生态修复、水质监测、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项目区进行综合治理,促进项目区生态环境建设,恢复生物多样性;

2.7设计质量目标:

1)水质目标:治理区汇水出口断面水水质氨氮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15mg/L;水质显中性即pH值在6-9范围内;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即高锰酸盐指数≤6 mg/L、总磷≤0.2 mg/L。

2)水土流失控制:针对治理范围内的裸露区域,拟通过地形整治、生态护坡、造林整地等工程及林草措施,重建矿区的生态系统。经治理后,要求项目区土壤侵蚀强度处于轻度侵蚀级别,即平均侵蚀模数<2500 t/(km2·a)。

3)植被覆盖率:经过一年治理期,逐步恢复治理范围内裸露区域的地表植被,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90%;质保期四年之后,治理范围内新增地表植被覆盖率不小于90%

4)土壤养分及理化性质:针对项目区域治理后的土壤养分有机质含量不小于10g/kg,全氮含量不小于0.75g/kg,碱解氮含量不小于60mg/kg,全磷含量不小于0.4g/kg,有效磷含量不小于5mg/kg,全钾含量不小于10g/kg,速效钾含量不小于50mg/kg;对于基本理化性质,pH介于5.5-8.0之间,容重介于1.00 g/cm3-1.25g/cm3。

2.8施工质量目标:同设计质量目标一致,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项目总投资: 2527.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设计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 *** 及以上资质,设计方提供其中一个资质即可;(2)施工单位: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注册水利水电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外省施工企业 *** 和临时 *** 建造师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

3.2 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且应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2)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3.3投标人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821日至2018年09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相应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联合体协议书;

注: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以及联合体各方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2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91115 00 分,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www.jxsggzy.cn)、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寻乌县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古春林

办公地址:寻乌县岳家庄大道95号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韵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涌    

寻乌县长安商城13号楼1号店面(沿河街青少年宫旁)   

 联系人:凌工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督单位:寻乌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受理投诉电话:

2018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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