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公安局机要室及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石泉县公安局的委托,经石泉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石泉县公安局机要室及会议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服务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机要室及会议系统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SGSCGSQ-201806
三、采购人名称:石泉县公安局
地 址:石泉县县城
联系方式:李宁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泉县政务中心一楼西侧民政局对面
联系方式:杨 ***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清单全部内容
项目用途:石泉县公安局机要室及会议系统改造项目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57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应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 至 *** ,每日8:3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石泉县政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资料:
(1)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5:30分;
2、磋商时间: *** 15:30分;
3、磋商地点:石泉县政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杨姗
联系方式 ***
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