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304120170111
招标备案号:1216201804401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18]0503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大邱庄镇次干路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静审投[2017]56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1559.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大邱庄镇次干路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道路全长375米,项目估算总投资1559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大邱庄镇次干路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位于静海区大邱庄老镇区西部,工程西起现状南北路,东至现状红河路,道路全长375米,工程道路宽度1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铺设d300-d400毫米污水管道534米,铺设d600 –d1200毫米雨水管道518米;随路铺设雨、污水管道,与现状管道联通,并为路两侧地块预留雨污水管道。同步实施道路修复、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 计划工期要求: *** 0日 至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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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以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3)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6、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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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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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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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大厦B座206室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6.4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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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人民政府(公章)法定代表人:刘慧武(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泰山路1号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陈相龙电话:60736716传 真:6073671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博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林坚(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508号建材集团B座邮政编码:300180联系人:李宝森电话:23243779-2101传 真:23243779-2101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侯建电话:28916403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