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泰安市公路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山东泰安S104济微线堽城坝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山东-泰安,所属行业分类:大桥,采购业主:泰安市公路局,招标编号:370900494191790201816F02178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

370900494191790201816F021780 

项目名称

S104济微线堽城坝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泰安

建设性质

改造

招标备案号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类别

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

山东省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财政厅

项目立项文号

鲁交规划【2017167

项目法人单位

泰安市公路局

招标人

泰安市公路局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投标形式

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180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省投资100%

评标细则

    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 该桥中心桩号K97+212,全长612.9m,分东西双幅,其中东幅桥宽7.8m,上部结构为11×12m+20×20m砌体拱桥,下部结构为重力式墩(台)、扩大基础,修建于1967年,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20、挂-100。西幅桥宽12m,上部结构为11×13.2m+20×22.4m简支预应

2. 力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柱式墩(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修建于2001年,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超20、挂-120;该桥西幅、东幅第21#-31#跨位于泄洪口正下游,常年受水流冲刷、侵蚀影响,河床下陷,东桥建成年代较早,因严重冲刷导致基础外露、掏空。西幅、东幅桥技术状况经中介机构分别评定为二类桥。该桥东、西双幅桥第21#-30#墩及31#台采用C25混凝土填充掏空的基坑,在墩周围铺筑厚度40cm的铺底混凝土,采用微型柱将铺底混凝土锚固在演示河床上;外露圬工基础周围包裹50cm厚C25钢筋混凝土。同时对东、西幅桥梁一般病害进行维修。

2.招标范围:S104济微线堽城坝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进行招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工程共划分1个合同段。

3.计划工期:自开工令下发之日起 *** ,计划开工日期: 2018  5 月 ,交工日期: 2018  8 月。

2.2 标段划分

1.标段名称:S104济微线堽城坝大桥危桥改造工程施工,中心桩号K97+22,桥梁全长612.9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段

SG-1

该桥东西幅桥第21#-30#墩及 31#台采用 C25 混凝土填充掏空的基坑,在墩周围铺筑厚度 40cm 的铺底混凝土,采用微型桩将铺底混凝土锚固在岩石河床上;外露圬工基础周围包裹 50cm 厚 C25 钢筋混凝土。

同时对东、西幅桥梁一般病害进行维修。

资质资格

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 *** 以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 *** 及以上公路或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财务要求

近3年(2014~2016年度或2015~2017年度)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均不小于1。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③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⑥投标人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8款的约定(其中招标公告第3.8款“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是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记录);

1.⑦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人):具备公路工程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有公路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近5年( *** 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1个 *** 及以上公路或桥梁工程项目经理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经理(或总工)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程施工经验,近5年( *** 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不少于1个 *** 及以上公路或桥梁工程项目总工或2个及以上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持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从事公路工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无。

分包要求

本项目验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联合体要求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要求

无。

3.2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3.5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3.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3.7

申请人应当使用CA证书登录“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投标大厅”功能模块生成、封装(定稿)、提交、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除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目录约定的内容以外,在“投标大厅”生成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材料”中上传的任何证明或者补充说明材料在招标评审(或者资格审查)时均不予认定。申请人存在下列情况,不允许使用“投标大厅”生成投标文件:1.未申请CA证书的;2.信用信息未公开或者被取消公开的;3.有存疑信息且未进行处理的;4.信用信息虽已公开但被限制投标的;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其中一方存在上述1-4情况的。

3.8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及其他部(委、局、会、司)联合签署的《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等多部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交通建设市场招标投标活动。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分别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评标(资格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和合同签订等重点环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www.mot.gov.cn/credit)、“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多种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采取有效方式保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在投标(资格预审)报名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报名(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评标(资格审查)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者合同签订环节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对联合体各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18年3月23日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泰安市公路局1010室。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及

要求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4月16 日 09:00,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77号蓝海御华大饭店5楼会议室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teract/index.shtml)
 2.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3.泰安政府采购网(http://218.59.204.215:8081/wcm/app/login.jsp)

4.山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site/index.jsp)

5.泰安政府采购业务平台(http://www.tacz.gov.cn:8088/goods/purchases/login.jsp)

 

7. 补充信息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

泰安市公路局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东岳大街19号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

邮政编码

271000

250014

联系人

刘金光

符永欣

电话

***

0531-55655221

传真

0531-55655225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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