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海宁路北延工程勘察及设计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6号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东A03室

项目名称:河口区海宁路北延工程勘察及设计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8-22号

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南起河滨路北至北外环,建设道路长1875米、宽22-32米。其中,河滨路至河雁路段长425米,主路宽22米,两侧各设5米宽人行道,铺设雨污排,栽植行道树;河雁路至北外环段长1460米、宽22米,铺设雨污排。同时,建设跨朝阳河水系涵洞桥1座。本项目计划投资约3578万元(含迁占费660万元),勘察及设计费共计人民币58万元,其中勘察费为8 *** 万元

勘察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的勘察内容和技术要求进驻勘察现场,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取芯、试验、测试、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及后续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编制及相关技术服务,现场技术指导、后期服务等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项目地点:河口街道。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含)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 (含)以上资质;

3、拟报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拟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5、投标人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6、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2个工作日)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

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工程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可超过2家。

2、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3、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 *** 至 *** (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A03室)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不成功者,网上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复印件二份:

1、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2、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4、设计项目负责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证书;

5、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的网页截图页;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7、投标企业所报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自2017年7月份(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8、如为联合体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9、网上报名凭证

备注:(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件;若网上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无法提供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国黄河口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东营市东城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B座4楼A03室

     人:杜女士

       话:

九、监督单位及电话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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