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龙星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I1300000001018125001
招标公告名称: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
招标公告编号:I1300000001018125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沙发改审批[2017]45号
所属行业: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所属地区:邢台市-沙河市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内容:

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1305821700882001-1  

工程名称: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

招标人: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星公园建设工程由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审批[2017]45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

2.2项目地点:南联路东侧,中汪村北

2.3勘察内容:项目占地13.1415公顷,主要建设公园出入口、滨水栈道、道路铺装、绿化、亮化等工程。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内容和相关服务(包括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

2.4勘察周期: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内容和相关服务(包括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10日至20171116日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1110日至20171116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21930分,地点为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刘勇(建设单位代表)、家忠校、范建辉、刘润波。其中家忠校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建辉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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