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龙星公园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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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000001018125001 |
招标公告名称: | 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18125001001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沙发改审批[2017]45号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沙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招标内容: | |
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1305821700882001-1 工程名称: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 招标人: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星公园建设工程由沙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沙发改审批[2017]45号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星公园建设工程勘察 2.2项目地点:南联路东侧,中汪村北。 2.3勘察内容:项目占地13.1415公顷,主要建设公园出入口、滨水栈道、道路铺装、绿化、亮化等工程。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内容和相关服务(包括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 2.4勘察周期: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所有的勘察内容和相关服务(包括详细勘察、技术资料及后期服务现场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出具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勘察报告。 2.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如果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6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刘勇(建设单位代表)、家忠校、范建辉、刘润波。其中家忠校任招标小组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建辉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