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就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乌海市乌达区
资金来源:其他财政资金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编号:2017YFDG051-SJ
技术和标准要求: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内容:设计招标
包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工程概况 | 投资额 |
1 | 乌海市乌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 | 1 | 新建南经十字路、乌兰布和街、滨海路延伸、胜利街延伸、先锋街延伸、南经二路延伸、共6条路,总长约 | 3387.10万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专业设计 *** (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相关专业(市政工程、道桥工程)中级技术职称,主持过同类工程设计。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5、企业近三年(
6、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以2014年-2016年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为准)。
7、投标承诺: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均可报名。
三、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11月03日至2017年11月09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在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网上报名。
四、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售价
1、领购招标文件时间: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公司通知投标人购买并网上下载;
2、本次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从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管理系统中获取。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3、投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乌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中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报名,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会员办理网址请参见(http//www.whggzy.com)栏目中“会员注册流程”】,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责任自负;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乌海日报、乌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http://www.nmgztb.com.cn/
3、本公告如有变更信息,请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乌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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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mgztb.com.cn/
4、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高检发预字{2013}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前来投标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无效。
6、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红印公章)到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乌海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联系电话: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
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乌达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海南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海市城发投融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地址:乌海市乌达区
联 系 人:王丽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盖 章 )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香榭丽舍A区7号楼三单元1楼101室。
联系人:周守丽
王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大街支行
账号:152442722462
行号:104191003275
收款人:内蒙古元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三日